天津海河教育園區2019年第2批出讓地塊02單元01-13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天津海河教育園區2019年第2批出讓地塊02單元01-13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為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據天津市相關管理部門要求,2019年12月,天津鼎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天津海河教育園區2019年第2批出讓地塊02單元01-13地塊位于天津市津南區寧慧路以西,同德路以北。調查面積為91366m2。調查地塊四至范圍為:東至寧慧路,西至同心路,南至同德路,北至同心路。
本項目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結合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以及地塊歷史影像,調查地塊在2002年前均為農用地,用于種植水稻,2005年部分區域建住宅,2016年地塊內建筑拆除完畢,整理至平整,閑置至今。現地塊內為空地,雜草叢生,局部有堆土(范圍約60m×22m,高度約1m,約1600m3),是由地塊內隔離溝清挖土堆積而成。
調查人員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對調查地塊進行了踏勘。
1)地塊為閑置荒地,長有雜草,地表覆有防塵網。
2)地塊內有土堆,范圍約60m×22m,高度約1m ,約1600m3土堆是由地塊內隔離溝清挖土堆積而成。
3)地塊內無異味或地面腐蝕等情況,未發現已被污染的痕跡。
天津海河教育園區2019年第2批出讓地塊02單元01-13地塊占地面積為91366m2 ,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
調查地塊周邊800m范圍內歷史上為農田和宅基地,無歷史企業,現南側為南開大學新校區,北側為海河教育園區濕地公園人造湖,其余區域為閑置荒地。
(1)本項目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結合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以及地塊歷史影像,調查地塊在2002年前均為農用地,用于種植水稻,2005年部分區域建住宅,2016年地塊內建筑拆除完畢,整理至平整,閑置至今。現地塊內為空地,雜草叢生,局部有堆土(范圍約60m×22m,高度約1m,約1600m3),是由地塊內隔離溝清挖土堆積而成。
調查地塊周邊800m范圍內歷史上為農田和宅基地,無歷史企業,現南側為南開大學新校區,北側為海河教育園區濕地公園人造湖,其余區域為閑置荒地。
(2)調查地塊內潛在污染源為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以及村民燃煤、生活垃圾,地塊周邊潛在污染源為周邊道路。重點關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有機農藥、多環芳烴、石油烴。
根據地塊前期資料調查,為證實第一階段污染識別結果,查明地塊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污染深度,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要求進行布點。
1)在地塊外部區域地下水上游方向設置了土壤對照監測點位C1,對比調查地塊歷史使用活動是否對地塊造成污染。
2)采用系統布點法對該地塊進行土壤采樣點布設。網格大小為75m×75m。結合地塊實際情況,對個別點的布點位置位做了細微調整。
3)地塊內有兩個土堆,為隔離溝清挖出的土壤,為進一步判斷土堆是否存在污染,采集4個土堆樣品。
此次采樣調查共在地塊內布設17個土壤采樣點位,4個土堆采樣點,在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
(4)根據前期資料調查和水文地質調查,在場區布設3個地下水采樣點。在地下水流向的上下游方向均布設監測井,并結合地塊內土層設置篩管位置,分段觀測地塊內地下水水質。
根據現場采樣時對土壤顏色、氣味、土質觀測的結果,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資料調查,送檢樣品綜合考慮了地層結構、污染物的遷移途徑和遷移轉化規律等因素,共選取63組地塊內土壤樣品(含6組平行樣品)、4個土堆樣品、7組對照點土壤樣品(含1組平行樣)送檢。各土層送檢土壤樣品信息見表 47,檢測指標為重金屬、pH值、SVOCs、VOCs、石油烴(部分點位)、有機農藥。由于點位5#、8#、13#臨近道路,為調查地塊內土壤是否受到道路汽車尾氣的影響,故加測石油烴。且為調查土堆樣品及地塊外對照點石油烴含量,故TD1~TD4及C1點位土壤樣品亦加測石油烴。
地下水樣品全部送檢,檢測指標均為重金屬、pH值、SVOCs、VOCs、石油烴(C10~C40)。
本地塊送檢樣品的檢測指標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技術導則,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資料調查、快速檢測結果等信息,樣品檢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中全部基本項目45項(7項重金屬(HM)、27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11項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pH值、有機農藥,并在部分點位加測石油烴(C10-C40)。土堆樣品檢測基本項目45項和石油烴(C10-C40)。
3.3.3.2地下水
本項目地下水樣品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技術導則,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資料調查、快速檢測結果等信息,分析測試地下水樣品的檢測指標同土壤中檢測指標,包含重金屬、VOCs、SVOCs、石油烴(C10~C40)、pH值、有機農藥,另部分樣品加測地下水常規指標。
4.調查結論
天津鼎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海河教育園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天津海河教育園區2019年第2批出讓地塊02單元01-13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通過兩個階段的調查,分析了地塊所在區域的潛在污染物種類和來源,并在土壤和地下水監測數據的基礎上,分析了該地塊內的情況并作出如下結論:
(1)本項目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結合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以及地塊歷史影像,調查地塊在2002年前均為農用地,用于種植水稻,2005年部分區域建住宅,2016年地塊內建筑拆除完畢,整理至平整,閑置至今。現地塊內為空地,雜草叢生,局部有堆土。
調查地塊周邊800m范圍內歷史上為農田和宅基地,無歷史企業,現南側為南開大學新校區,北側為海河教育園區濕地公園人造湖,其余區域為閑置荒地。
(2)調查地塊內潛在污染源為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以及村民燃煤、生活垃圾,地塊周邊潛在污染源為周邊道路。重點關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有機農藥、多環芳烴、石油烴。
(3)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在地塊外布設1個對照點,地塊內布設土壤采樣點17個,地下水采樣點3個,土堆采樣點4個。共采集127組土壤樣品,5組地下水樣品(含2組平行樣品),送檢63組地塊內土壤樣品(含6組平行樣品)、4個土堆樣品、5組地下水樣品(含2組平行樣品)、7組對照點土壤樣品(含1組平行樣),土壤采樣深度為0-16m,檢測指標為pH值、重金屬、VOCs(揮發性有機物)、S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C10~C40)、有機農藥。
(4)調查地塊土壤樣品pH值在8.02~9.05之間,重金屬檢出汞、砷、銅、鉛、鎘、鎳,有機物檢出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土堆樣品檢出汞、砷、銅、鉛、鎘、鎳6種重金屬和石油烴,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地塊內地下水的pH值在7.24~7.5之間。送檢的地下水樣品中檢測出汞、鎳、銅、砷、鉛5種重金屬,鎘、六價鉻未檢出,檢出的重金屬含量均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地塊內送檢的3組地下水樣品中,有機物僅檢出氯仿,檢測值遠小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其它有機物均未檢出。
綜上所述,天津海河教育園區2019年第2批出讓地塊02單元01-13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符合未來開發為商業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