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泥河西11號地場地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項目摘要---[詳細內容]
2018年10月,天津鼎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濱海星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委托,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洪泥河西11號地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工作。
洪泥河西11號地位于天津市津南區天津大道與洪泥河交口西北側,場區調查面積為102588.80m2。調查地塊四至范圍:東至洪沽道,南至洪辛道,西至梨雙路,北至桃源道。未來規劃用地為居住用地、供熱用地、商業用地和供電用地。
通過資料搜集、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了解到,調查地塊位于洪泥河西側,1967年左右地塊內種植水稻。2009年左右場地東側建有蔬菜大棚,種植蘿卜、大蔥等蔬菜,場地西側仍為水稻田。2011年初蔬菜大棚開始拆除,2011年8月拆除完畢,場地內留有溝渠。2012年場地開始平整,場地內只保留一條南北走向的溝渠。目前場地內為空地,存在一條溝渠,西側有一坑塘。
本場地內潛在污染源為場地作為農田使用期間所用的化肥、農藥和地膜,重點關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有機農藥和酞酸酯類;場地周邊潛在污染源為天津市津南橡塑機械廠、養殖場和周邊道路。重點關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屬、石油烴、多環芳烴、氯代烴、苯系物、pH值、酞酸酯類和有機農藥,關注地下水的氨氮和耗氧量指標。
本次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采用系統布點法對該場地共布設土壤采樣點18個、底泥采樣點2個、地下水采樣點5個、地表水采樣點2個,采集土壤樣品142組(包括18組平行樣、4組底泥樣品),選取其中79組土壤樣品(含7組土壤平行樣、2組底泥樣品)送往實驗室檢測,將采集到的9組地下水(含1組平行樣)、2組地表水全部送往實驗室檢測。檢測指標為重金屬、VOCs、SVOCs、有機農藥類、pH值、總石油烴(部分點位檢測),部分地下水加測氨氮和耗氧量指標。
送`檢土壤樣品檢測了7種重金屬(銅、鎳、鉛、鎘、砷、汞、六價鉻),除六價鉻未檢出,其他均有檢出,檢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送檢的土壤樣品pH值在8.21~9.36之間,偏堿性。送檢土壤樣品中有機物檢出了石油烴(C10-C40)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底泥樣品中檢出了1,2-二氯苯,其余有機物未檢出,有機物的檢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送檢的地下水樣品pH值范圍在7.14-7.76之間,送檢地下水樣品檢測了7種重金屬(銅、鎳、鉛、鎘、砷、汞和六價鉻),檢出了4種重金屬(銅、鉛、鎳、砷),重金屬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B14點位的深井和淺井均加測了耗氧量(CODMn法)和氨氮,耗氧量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氨氮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V類標準;在本次地下水調查有機物檢測指標范圍內,B18點位深井和淺井地下水樣品均檢出了總石油烴,檢出值未超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標準《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的標準限值。
送檢的地表水樣品pH值范圍在7.44-7.79之間,送檢地表水樣品檢測了7種重金屬(銅、鎳、鉛、鎘、砷、汞和六價鉻),檢出了4種重金屬(銅、鉛、鎳、砷),地表水重金屬含量均未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IV類標準限值;在本次地表水調查有機物檢測指標范圍內,有機物均未檢出。
綜上所述,洪泥河西11號地土壤、地下水檢出值均小于相應風險篩選值或標準限值,地塊污染風險及人體健康風險可以忽略,無需進一步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符合未來開發為居住用地、供熱用地、商業用地和供電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